佔用超車道罰鍰
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內車道為超車道,超車後如有安全距離未回原車道,致堵塞超車道行車者,處新臺幣多少的罰鍰? * 3,000 元以上 6,000 元以下 * 3,600 元以上 9,000 元以下 * 6,000 元以上 1 萬 2,000 元以下
答案為:6,000 元以上 1 萬 2,000 元以下。
在高速公路或快速公路內,如果駕駛人長期佔用內側車道(超車道),即使沒有超車需求,也沒有安全地回到原車道,導致後方車輛堵塞,將會被處以 新臺幣 6,000 元以上 1 萬 2,000 元以下 的罰鍰。
這項規定是為了確保高速公路的車流順暢,同時也提醒駕駛人,內側車道是給超車使用的,超車後應盡快回到右側車道,避免影響後方其他用路人的權益與行車安全。
1 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快速公路
2 前項道路內車道應為超車道,超車後,如有安全距離未駛回原車道,致堵塞超車道行車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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