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程車駕駛人罰則與廢止登記
計程車駕駛人,不依規定期限,參加年度查驗者,依規定罰鍰,逾期 3 個月以上仍不辦理者,廢止其執業登記。
答案:否。
題目中,計程車駕駛人未依規定期限參加年度查驗的罰則與**《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36 條第 3 項**的內容相符,但對於「逾期多久會廢止執業登記」這點,題目與條文內容不同。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36 條第 3 項**,正確的規定如下:
計程車駕駛人若不依規定期限參加年度查驗,將處以新臺幣一千二百元罰鍰。
若逾期六個月以上仍不辦理者,將廢止其執業登記。
因此,您題目中說「逾期 3 個月以上仍不辦理者,廢止其執業登記」是錯誤的。正確的期限是六個月以上。
3 計程車駕駛人,不依規定期限,辦理執業登記事項之異動申報,或參加年度查驗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罰鍰;逾期六個月以上仍不辦理者,廢止其執業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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