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程車超區營業罰則
計程車如超越營業區營業依公路法處罰鍰外,並可扣其車輛牌照多久? * 1 至 3 個月 * 3 至 6 個月 * 6 至 9 個月
答案為:1 至 3 個月。
公路法 第 77 條,計程車如果超越核准的營業區範圍營業,除了會被處以罰鍰之外,公路主管機關確實可以依情節輕重,吊扣其違規營業車輛牌照 1 至 3 個月。
1 汽車或電車運輸業,違反依第七十九條第五項所定規則者,由公路主管機關處新臺幣九千元以上九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其情節,吊扣其違規營業車輛牌照一個月至三個月,或定期停止其營業之一部或全部,並吊銷其非法營業車輛之牌照,或廢止其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及吊銷全部營業車輛牌照。
5 汽車及電車運輸業申請資格條件、立案程序、營運監督、業務範圍、營運路線許可年限及營運應遵行事項與對汽車及電車運輸業之限制、禁止事項及其違反之罰鍰、吊扣、吊銷車輛牌照或廢止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之要件等事項之規則,由交通部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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