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妨礙交通罰鍰說明
計程車駕駛人駕駛計程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且車輛尚能行駛,而不儘速將車輛位置標繪移置路邊,致妨礙交通者,處新臺幣多少罰鍰? * 600 元以上 1,800 元以下 * 1,200 元以上 2,400 元以下 * 1,500 元以上 3,000 元以下
答案為:600 元以上 1,800 元以下。
這是一個很好的問題,我們可以從兩個不同的角度來看。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根據題目的資訊,計程車駕駛人駕駛計程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且車輛尚能行駛,而不儘速將車輛位置標繪移置路邊,致妨礙交通者,處新臺幣多少罰鍰? 答案是 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這點是正確的,因為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62 條 第 2 項明確規定:「前項之汽車尚能行駛,而不儘速將汽車位置標繪移置路邊,致妨礙交通者,處駕駛人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為什麼會有兩種不同的罰鍰金額?
條文中有兩個罰鍰金額,這兩者分別針對不同的違規行為:
新臺幣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鍰:這是針對「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也就是說,如果發生事故,但沒有受傷或死亡,駕駛人卻沒有依規定報警、標繪位置等,就會被處以這個罰鍰。
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這是針對「汽車尚能行駛,而不儘速將汽車位置標繪移置路邊,致妨礙交通者」。這是在第一種違規行為的基礎上,更進一步強調如果車輛還能動,卻不趕快移開,造成交通阻塞,會被處以這個罰鍰。
簡單來說,您問題中的情況是「造成交通阻塞」,因此適用 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希望這個解釋對您有幫助。如果您有其他關於交通法規的問題,也歡迎隨時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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