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程車駕駛人申報異動規定

 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事項如有異動,應於事實發生後 20 日內持有關證明文件向原發證警察機關辦理申報異動。

答案:。 

根據《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管理辦法》第 9 條第 1 項規定,計程車駕駛人的執業登記事項(例如姓名、住居所、執業事實等)有變動時,應在事實發生後 15 天內,攜帶相關證明文件向原發證的警察局申請辦理異動登記,而非 20 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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