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程車駕駛人異動申報規定

 計程車駕駛人,未依規定期限辦理執業登記事項之異動申報,逾期 3 個月以上仍不辦理者,將廢止執業登記。

答案:。 

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36 條第 3 項規定,計程車駕駛人不依規定期限辦理執業登記事項之異動申報或參加年度查驗,處新臺幣 1200 元罰鍰,但要「逾期六個月以上」仍不辦理者,才會廢止其執業登記。

因此,超過 3 個月未辦理就廢止執業登記的說法是錯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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