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攬客營運罰則

 汽車駕駛人可於鐵路、公路車站或其他交通頻繁處所違規攬客營運。

答案:。 

這是不正確的。根據台灣的《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38 條,汽車駕駛人不得在鐵路、公路車站或其他交通頻繁處所違規攬客營運。

違反此規定將會被處以新台幣 1,500 元以上 3,000 元以下的罰鍰。這項規定旨在維持交通秩序和保障乘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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