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汽車車道行駛規定

 小型汽車內外車道均可行駛,行駛速度較慢時,應在內側車道行駛,但不得任意變換車道行駛。

答案:。 

此陳述不完全正確。

根據臺灣的交通法規,小型汽車在沒有特殊規定的情況下,內外車道都可以行駛。然而,在行車速度較慢時,應盡可能行駛於外側車道,將內側車道留給車速較快的車輛超車使用。

這項規定主要是為了維持交通順暢,避免慢車阻礙到快車,造成車流回堵或潛在的危險。同時,任意變換車道也是不被允許的,駕駛人必須在確認安全且打方向燈的情況下才能變換車道。

總結來說,正確的觀念是:

  • 小型汽車內外車道均可通行。

  • 行車速度較慢時,應行駛於外側車道。

  • 變換車道必須確認安全並使用方向燈。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74 條 

1 慢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

五、在人行道或快車道行駛。 

留言

這個網誌中的熱門文章

碟煞鼓煞間隙調整差異

計程車駕駛人罰則與廢止登記

煞車異音:原因與處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