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程車執業登記證罰鍰爭議

 計程車執業登記證以他物遮蔽者,處新臺幣 3,000 元罰鍰。

答案:。 

因為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36 條第 5 款,計程車駕駛人如果未依規定將執業登記證安置在車內指定插座,或以他物遮蔽,是處新臺幣 1,500 元罰鍰,而非 3,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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