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穿越道行人優先權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時,行人應暫停讓車輛先行通過。
答案:否。
行人穿越道是用來保障行人安全過馬路的地方,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44 條**,駕駛人行經行人穿越道時,如果遇到行人正在穿越,或是即將穿越時,必須暫停讓行人優先通過。
因此,你提到的「行人應暫停讓車輛先行通過」是錯誤的觀念。
正確的交通規則和觀念如下:
行人優先: 當行人正在或準備使用行人穿越道時,駕駛人必須禮讓,確保行人安全通過。
駕駛人的責任: 駕駛人行經行人穿越道時,應減速慢行,並隨時注意行人動態。如果看到行人,無論他們是否已踏上斑馬線,都應準備停車讓行。
如果駕駛人沒有禮讓行人,根據現行法規,將會被處以罰鍰,嚴重時還可能被吊扣駕照。這項規定是為了保護交通弱勢者——行人,並確保交通安全。
總之,請記得,在行人穿越道上,行人擁有絕對的路權,駕駛人有義務暫停禮讓,確保行人的安全。
2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之交岔路口,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
留言
張貼留言